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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陆良县事业单位自组招聘研究生公告(含招聘计划)

发布时间:2021-09-25 16: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现陆良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及《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结合陆良县事业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方案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计划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

  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共4人,其中:陆良县中医医院2人,中共陆良县委党校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免交报名考试费。

  1.报名方式: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2日共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报考陆良县中医医院的到陆良县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门诊四楼)报名,报考中共陆良县委党校的到中共陆良县委党校人事科报名。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中共陆良县委党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陆良中医医院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1.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需笔试的岗位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小一寸)及同版本电子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须注明规培起始时间〕)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参与报名,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暂不提供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理由,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时现场填写《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未就业保证书》、《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数量、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及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考生和社会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连接词的互换或连接词的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5.多个学历证书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6.报名及资格审核递交的复印件不予退回,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审核后告知。

  7.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及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开考、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由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笔试考务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制、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驻县人社局纪检组、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类别

  参照《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笔试类别5大类中的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及要求

  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在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现场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及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生按要求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次审核。

  (一)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的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须注明规培起始时间〕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在编人员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曲靖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推荐表》、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岗位履职年限认定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10月10日前)并在报名或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四)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所需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采取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学历证书信息进行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2.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向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研究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上述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报考陆良县中医医院的报名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报考中共陆良县委党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严格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笔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通知参加递补资格复审2天(不含通知之日)内,按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第3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5.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需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6.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按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第4、5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及岗位变动情况分别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7.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要求,否则资格复审不通过。

  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八、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21年10月14日前报曲靖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照1:2比例时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或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招聘的按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须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需要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合格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免笔试招聘的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须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须在录(聘)用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调动、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报到或办理调动、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邀请陆良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陆良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有关投诉或举报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试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十二、重要提示

  (一)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卫生健康局、中共陆良县委党校负责对社会和考生解释。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附:《陆良县2021年事业单位自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4—6082337;

  2.中共陆良县委党校电话:0874—6332078;

  3.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874—6222395;

  4.陆良县中医医院电话0874—6933328;

  以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及时在“规定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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